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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2-07-07 08:39:24  来源:本站整理

    2022年扬州县区教师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22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24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已取得);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考生须于2022831日前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4.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2年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如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教学岗位)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2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28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教体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714-15日(上午9:0011:30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址

    华东师范大学广陵实验初级中学一楼合班教室(扬州市广陵区滨水路30号)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14-87365503],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还需考生提供本人当天苏康码绿码图片、行程卡图片、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271517: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7月下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而告之”栏目(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广陵区教体局联系(0514-87365503),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2022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二: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

                                                      2022713

     

    2022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24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已取得);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考生须于2022831日前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4.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2年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如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教学岗位)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2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28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教体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714-15日(上午9:0011:30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址

    华东师范大学广陵实验初级中学一楼合班教室(扬州市广陵区滨水路30号)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14-87365503],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还需考生提供本人当天苏康码绿码图片、行程卡图片、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271517: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7月下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而告之”栏目(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广陵区教体局联系(0514-87365503),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2022年4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二: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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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2年4月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15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仪征市教育局大楼西侧平房会议室(仪征市工农南路5号)。

    注意:请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预约资格复审时间。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认真阅读《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和《特别提醒》内容,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在指定资格复审处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自查,签字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3.进行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4.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因疫情原因尚未进行教师资格面试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2020年及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迄今仍未落实工作,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并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教学岗位)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4.其他材料

    1)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提供定向、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2年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的同意报考证明,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2022年毕业生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教育局和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14-83450308),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配合体温检测。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2年7月16日下午17: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7月下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公示公告”栏,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仪征市教育局联系(0514-83450308),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2年4月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ls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x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征市教育局

    2022713

    关于2022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2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初中部一楼会议室(从邗江区实验学校东门进)。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阅读张贴在门口的《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考生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距,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成绩单等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档案已经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7、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

    8、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一寸彩照1张。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14-87862266,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配合体温检测。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2年7月10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7月17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22sydwzp/22sydwzp.s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邗江区教育局联系(0514-87869781),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2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

     

    关于2022年5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25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初中部一楼会议室(从邗江区实验学校东门进)。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阅读张贴在门口的《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考生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距,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成绩单等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档案已经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7、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

    8、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一寸彩照1张。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提前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14-87862266,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配合体温检测。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2年7月10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7月23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22sydwzp/22sydwzp.s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邗江区教育局联系(0514-87869781),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2年5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备案制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 .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2277

    关于2022年4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2年4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9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根据考生报考单位分组)

     

    招聘单位

    单位代码

    复审地址

    联系电话

    扬州市梅岭小学

    201

    扬州市北城路15号(梅岭小学花都汇校区东门)

    13815812296

    扬州市平山实验学校

    202

    扬州市平山乡学士东路89

    19962587728

    扬州市金太阳幼儿园

    203

    扬州市史可法东路61

    87344378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2年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因疫情原因尚未进行教师资格面试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

    2.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档案已经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中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2份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电话联系各招聘单位】,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受托人除带好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配合体温检测;【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2年7月9日下午6: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7月17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0514-87317820),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2年4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doc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关于2022年4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幼儿园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2年4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幼儿园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9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根据考生报考单位分组)

     

    招聘单位

    单位代码

    复审地址

    联系电话

    扬州市金太阳幼儿园

    1203

    扬州市史可法东路61

    87344378

    扬州市明月幼儿园

    1204

    扬州市肖庄路6

    18905279877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2年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因疫情原因尚未进行教师资格面试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

    2.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中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2份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电话联系各招聘单位】,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受托人除带好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配合体温检测;【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2年7月9日下午6: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7月17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0514-87317820),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2年4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幼儿园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备案制).doc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关于2022年4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24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江都区教育系统笔试合格线为50分)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同分并列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附后)。现就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77日—7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招办报名大厅(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江都区教育局行政楼一楼,从江都区教育局南院门进入、直走左拐)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距,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三)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一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进行面试的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

    2.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应具备等于或高于所报考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考试合格证明无效)。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

    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3.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截止至20227818:00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所有进入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 “江都区教育局网”,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江都区教育局联系(0514-8686781386533860),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和短信平台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14-86867813,0514-86533860】,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配合体温检测。

    面试拟定于20227月中旬,根据疫情科学研判确定,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敬请关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1:2022年4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2022年4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3:3.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江都区教育局南院门进口:

     

    预约资格复审二维码

     

     

     

    关于2022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

     

    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2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同分并列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见附件1),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学校(扬州市邗江中路126号)小学食堂三楼(从二桥河路学校北门进校)。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现场先阅读张贴在门口的《资格复审台位安排表》,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距,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所有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

    1、2022年毕业生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等(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其他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等。

    2、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档案已经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4、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职人员、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在教学岗位的工作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复印件和照片一式二份。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行程卡”绿卡和“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能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最新动态要求,并立即与报考学校联系。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受托人要遵守上述防疫要求;【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2年7月9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7月17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行程码”信息,现场上交《2022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报考学校联系,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2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doc

        附件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关于2022年4月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24月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详见附件1)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北楼二楼教师发展中心报告厅(高邮市中山路356号)

    注意:请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预约资格复审时间。

    二、资格复审材料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因疫情原因尚未进行教师资格面试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

    2.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单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其他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

    4.其他材料

    1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4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2年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报考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03-05岗位、高邮市菱塘民族中等专业学校01岗位的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复审流程

    1.提前复印各类证书以便资格复审时审核。

    2.根据资格复审号(附件1查看领取报名信息表及审核单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自查

    3.到指定资格复审处签字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核

    4.资格复审通过,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整。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14-85080992),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配合体温检测。

    五、特别提醒:

    【1】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2年7月14日下午5: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请考生妥善保管;【5】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以便面试之需;【6】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7】预计面试于7月下旬进,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企事业单位招录(http://gaoyou.yangzhou.gov.cn/gaoyou/qysydwzl/list.shtml)上发布的信息。考生变更网上报名所留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联系(0514-85080992)。

    附件1:2022年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模板.docx

     

     

     
     
     
     
     
     
     
    关于2022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2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2022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712--13(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宝应县泰山小学一楼报告厅(宝应县泰山东路13)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28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截止时间2022831日)。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考生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除上述材料外,请考生下载打印《2022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

    2022713日下午18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考生本人到现场错时进行资格复审,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提供“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14-88222683,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除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外,还需提供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配合体温检测。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2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3个人委托书.doc


    注意: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7月中旬左右,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宝应县教育局

                                                               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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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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