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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2-03-21 14:41:08  来源:本站整理

    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2]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从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湖北省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范围和对象

    (一)选调数量

    2012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500名。其中,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湖北省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录440名;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40名;面向在湖北省就读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20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1、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湖北省内一类、二类高校和湖北省外“211工程”大学的2012年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报考者为省外“211工程”大学或省内一类、二类第一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下同),或有1年以上班级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院校“三好学生”。报考者为省内二类第二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且有1年以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院系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报考者为新疆、西藏籍应届毕业生的,应为湖北省一类、二类高校少数民族(以维吾尔族为主)应届毕业生。

    2、参加由湖北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者,毕业院校应符合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工作或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计算年限截至2012年7月31日)。

    3、报考人员必须符合相应报考职位的具体资格要求。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思维敏捷,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发展潜力。

    (四)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能够经受住复杂环境和艰苦条件的磨练,安心基层工作。

    (五)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

    (六)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七)应届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且在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

    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和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新闻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发布《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二)宣传动员

    各市(州)委组织部、各高校党委组织部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宣传动员。

    (三)报考申请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要求并自愿报考者,登录湖北组工网(www.hbzgw.gov.cn)或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下载并填写《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于2012年3月28日之前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或单位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所在院系党组织或单位党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四)组织推荐

    对各院系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者,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后,报高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对各单位党组织报送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者,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报市(州)委组织部复核并汇总。

    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于2012年4月1日之前由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市(州)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其中,在湖北省就读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定向职位的由各高校党委组织部推荐报名,并将名单汇总后分别报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报送的材料包括《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上粘贴推荐报名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学生成绩单、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所有纸质版材料均统一使用A4尺寸纸张打印或复印各2份,由院校党委或市(州)委组织部门加盖公章后上报。同时,《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命名为:学校院系或市县+姓名)电子档(光盘)需一并上报。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外省高校推荐报名资料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用特快专递寄湖北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省委组织部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名。

    (五)网上报名

    省委组织部对院校党委和市(州)委组织部推荐的报考者进行初审后,向各推荐单位进行反馈。各推荐单位通知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12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定向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六)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委组织部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进一步确认有关资格、条件。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2012年4月8日至4月11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17:00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确认报名情况,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考生和高校、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12年 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组织考试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2年4月22日统一组织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主要为《综合知识》及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2年5月10日对通过笔试的考生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时,每位参加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50元(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免缴),具体事项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考试成绩和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均在湖北组工网和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进一步确认其志愿。考察结束后,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统一组织有关对象进行体检。

    (十)审批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招录机关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毕业时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录机关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择优确定递补人员。

    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另行组织。面向在湖北省就读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定向招录工作按上述程序进行,单独划线录取。

    选调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录取资格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于2012年7月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直接将其安排到乡镇(街办)等基层单位工作。

    经审批录用并使用行政编制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27-12333;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027-87235900;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二处:027-87710491。

    附件:1、《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计划及职位表》

    2、《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高校应届毕业生)

    3、《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4、《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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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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