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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4-06-08 09:50:18  来源:本站整理

    2024年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选聘简章

    选聘| 2024年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有限公司面向广陵区属国有企业及广陵区级机关选聘招商人员简章

    2024年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有限公司面向广陵区属国有企业及广陵区级机关选聘招商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开发园区招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扬园区“二次创业”办【202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广陵区招商引资工作专业化和精准化水平,全面推动“一区四园”融合发展,推进招商公司实体化运营,打造专业运作团队,现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有限公司面向广陵区属国有企业及广陵区级机关选聘招商人员7名。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招引项目落户工作经验、客户资源丰富等优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不受限制

    3、具备《岗位条件简介表》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有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具有严重硖寤蚓窦膊。灰舜邮孪喙馗谖还ぷ鞯模�

    (5)具有其他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的。


    二、选聘对象及数量
    面向广陵区属国有企业选聘部长1名、副部长1名、招商专员2名;

    面向广陵区级机关选聘部长1名、副部长1名、招商专员1名。

    岗位明细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有限公司面向广陵区属国有企业及广陵区级机关选聘招商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能力评价、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

    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填写后的表格(需同时提供word版和纸质签字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成1个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xxgs0807@qq.com(文件包以“选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一份(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5)工作年限证明,如社保缴费明细等;

    (5)中共党员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6)其他材料主要包括:
    综合型表彰证书或证明材料;语言类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技职称证书等。

    如有招商工作经历、招引项目落户工作经验等,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文件均要求清晰、位正,并确保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2024年6月8日—6月16日,截止时间为6月16日下午16:00。

    (二)适岗能力评价
    根据报名时提供的个人履历、报名表及各类证明材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按各选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时,按各选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选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均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三年一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三年期满后,原则上可回到原岗位。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能力评价、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
    0514-87258377,


    咨询电话:

    0514-82075531。

     

    附件:
    1、2024年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有限公司面向广陵区属国有企业及广陵区级机关选聘招商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2、2024年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有限公司面向广陵区属国有企业及广陵区级机关选聘招商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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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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