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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8-04 17:17:23  来源:本站整理

    泰州市姜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8131996814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报考镇卫生院岗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具有姜堰区户籍的各类人员或为姜堰区生源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通过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卫生网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4813-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4层大会议室(姜堰区迎宾西路146号);

    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

    ④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另提供相应的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姜堰区医疗卫生单位事业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镇卫生院岗位待笔试、体检、考察后再选岗到具体单位。填写《泰州市姜堰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3)考生报考时,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泰州市姜堰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卫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卫生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考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141600。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4)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姜堰区卫生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初审,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有关证件予以减免),办理报名手续。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社局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人社局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基础理论(占30%)和专业知识(70%),其中,中医岗位基础理论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护理岗位基础理论主要包括:生理学、药理学、护理学基础。康复岗位基础理论主要包括:解剖学、生理学。其它岗位基础理论主要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

    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未能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区卫生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选岗

    报考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须进行选岗。选岗由区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任何人不得替代,岗位由考生当场选定,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岗位一经选定,任何人不得更改。选岗后出现岗位空缺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卫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审批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166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108586(区卫生局)

    0523-888694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23-88869216(区监察局)

    信息发布网站:

    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jyhrss.gov.cn

    姜堰卫生网www.jyw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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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s: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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