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源公考 --- 扬州公职考试培训本土优势机构 部队考军校资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通知公告 | 培训信息 | 公务员招考 | 事业单位招聘 | 教师专栏 | 名企招聘 | 新闻资讯 | 资料下载 | 考生咨询 | 关于和源 | 联系我们
  • 祝贺和源2017年扬州事业招聘面试培训班学员朱鸿民(报考岗位:宝应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获得事业面试状元!面试得分84.4分,位列扬州地区1717位事业面试考生第一名!
  • 当前位置: 首页事业单位招聘省内
    日期:2025-03-20 11:13:05  来源:本站整理

    镇江市及县区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镇江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8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9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9∶00-3月29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24日-3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

    5.缴费确认:3月24日9∶00-4月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2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32609),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4月2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16日9: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 3月30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镇江户籍或为镇江生源,并提供户籍证明和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专业技术其他类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专业面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3.C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或《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A、B类岗位、C类部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C类部分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部分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提前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5340800、85340355,考务咨询: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5342878、84416774。

    附件:

    1.镇江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承诺书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2、扬中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3月24日至2007328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025年9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900-3月29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24日-3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

    5缴费确认:3月24日900-4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2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32609),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2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16日9: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3月30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镇江户籍或为镇江生源,并提供户籍证明和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专业技术其他类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专业面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3.C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或《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A、B类岗位、C类部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C类部分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部分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提前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扬中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8395299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考务咨询:0511-84425552。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附件:

      1.扬中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扬中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

     

     

     

    3、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9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9∶00-3月29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24日-3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

    5.缴费确认:3月24日9∶00-4月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2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32609),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2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16日9: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3月30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考试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B类岗位中的专业技术其他类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A、B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3378271,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511-83175019,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25552。

    附件1: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承诺书

    中国共产党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3月20日

    4、镇江市润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组织部(下简称区委组织部)、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决定,镇江市润州区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润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西部计划” “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9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 3月24日9:00-3月29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24日-3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3月24日9:00-4月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2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32609),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 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润州党建(http://www.rzxf.gov.cn/)、润州区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2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16日9: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3月30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专业技术其他类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C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A、B、C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C类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部分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润州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专业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提前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润州党建、润州区政府网站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润州党建、润州区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5635885,80820590,考务咨询: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5622633(润州区纪委监委)。

    附件:
    1. 附件1镇江市润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 附件2-承诺书
      
    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组织部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5、丹阳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丹阳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1.丹阳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承诺书

    6、句容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9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9∶00-3月29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24日-3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

    5.缴费确认:3月24日9∶00-4月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2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32609),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4月2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16日9:00起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 3月30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A、B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句容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句容市人社局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句容市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511-87262160,句容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7278776,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0300991。

    附件:

    1.句容市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承诺书

     

     

    中共句容市委组织部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7、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丹徒区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8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9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9∶00-3月29日16∶00;

    3.陈述和申辩:3月24日-3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

    5.缴费确认:3月24日9∶00-4月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28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32609),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4月2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16日9: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 3月30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专业技术其他类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专业面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3.159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专业科目测试(按1:5的比例进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159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A、B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部分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丹徒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提前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159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1、80896032,考务咨询: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12388。

    附件:

      1.镇江市丹徒区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承诺书

        

    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组织部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 

     

      

     

    Tags:

    作者:佚名
    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敬请广大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和源文化培训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190058888@qq.com 苏ICP备0900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