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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2-05-18 10:25:26  来源:本站整理

    江苏省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

        为加快我市医疗卫生单位护理人员队伍建设,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兴化市妇幼保健所(院)等26家单位共招聘护理人员112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2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计划表》。用人形式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二)    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    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护理类专业;

        (四)    除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五)    本市卫生系统在编(含人事代理)人员不得报考;

        (六)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考试、资格复核与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市卫生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往届生: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等。

        2、应届生: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

        毕业于外省护理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招生计划和招生名册。上述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所有报名人员需缴纳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填写《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兼报职位,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选报职位不当而影响考生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1、开考要求

        报名结束后,在兴化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报名情况。报名形成竞争的职位开考。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单位的职位,改报时间为6月6日下午5时前。改报名地点:兴化市卫生局人事科。

        2、考试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内科护理、外科护理、护理学基础。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仍相同的,另行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届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的相关材料原件参加复核。其中,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局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在兴化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与市卫生局发放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领取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各个步骤,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在资格复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步骤出现缺额的职位,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35294(卫生局)  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网    址:兴化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xhhrss.gov.cn/

                     兴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xhws.gov.cn/

    附件:

    2012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计划表.xls >>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另外招聘: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兴化市妇幼保健所(院)等37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卫生技术人员86名。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2年兴化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二)  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  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五)  本市卫生系统在编(含人事代理)人员不得报考;

        (六)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考试、资格复核与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市卫生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往届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2、应届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所有报名人员需缴纳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相近专业参考目录附后),自行选择报考职位,填写《兴化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兼报职位,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选报职位不当而影响考生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认为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相近,且专业主干科目与招聘职位专业基本一致的,可凭课程成绩一览表(学籍表)在报名现场提出添加专业申请,经单位同意,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研究确定后予以添加,并在报名现场和相关网站公布。专业目录申请添加截止时间为6月5日上午11时。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由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核消职位计划,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名地点:兴化市卫生局人事科。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诊断学、药理学、卫生法律法规。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仍相同的,另行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届时,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其中,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档案转接手续的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局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在兴化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与市卫生局发放聘用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领取通知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各个步骤,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在资格复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步骤出现缺额的职位,不再递补。

        自报名截止之日至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开招聘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35294(卫生局)  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网    址:兴化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xhhrss.gov.cn/

                     兴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xhws.gov.cn/

    附件:

    1.2012年兴化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xls >>

    2.2012年兴化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相近专业参考目录.doc >>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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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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