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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2-05-23 20:06:22  来源:本站整理

    兴化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市政府批准,今年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1. 招聘对象

    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兴化市户籍(生源)师范类毕业生;

    2198211日以后出生,未在我市教育系统学校就业的兴化市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音乐、体育专业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3198211日以后出生,未在我市教育系统学校就业的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本市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经省批准录用在我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应具有兴化市户籍(生源)。

    2、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兴化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3、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通用,取得某一级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校岗位,取得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申报小学“科学”岗位,取得中学政治、历史、地理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申报小学“品德与社会”岗位。师范类毕业生所持教师资格证无对应学科岗位计划的,可按专业相近原则选择一门学科岗位申报。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须是特殊教育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幼儿教育学科岗位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经报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选岗、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26162(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兴化市英武北路79-3号原鲁迅中学对面)。

    3.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兴化市户籍(生源)证明(如户口簿,或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复印件等);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合格证明。

    其他考生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2012年申报认定人员提交能力测试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等;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 选择报考学科,填写报名表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兴化市2012年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中学、小学和幼儿教育三类学校类型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专业不分学校类型按学科填报,其他专业按照学校类型分学科填报;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校类型和学科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4)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若因审核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同时追究招聘单位审核人员的相关责任。

        6. 报名费用:笔试费100元。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的考生,城镇的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的凭家庭所在乡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7. 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在兴化教育网公布报名情况。报名未达31的职位,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不能达到31的,可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提出申请,报泰州市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计划。

    (二)笔试

    1. 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267(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凭报名回执到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占3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小学科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理科知识,“小学品德与社会”为中学文科知识。

    4. 笔试形式为闭卷,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同场分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该学科最高笔试成绩60%,笔试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日期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兴化教育网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同学校类型(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不分学校类型)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保留两位小数,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面试采取说课、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幼教等学科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时一并进行。其他学科采取说课形式。面试地点及时间见《面试准考证》。面试费100/人。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兴化教育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按学校类型和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等学科按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体检前须进行资格复核。体检人选按规定日期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在资格复核结束前未能提供上述证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资格复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替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兴化教育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依次替补。集中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考察。有下列情形的考生为考察不合格: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4、近三年,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党察看处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5、近三年,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7、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六)公示

    选岗前,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兴化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公开选岗。领取选岗通知书的时间与地点将在公示结束后公布。

    (七)选岗

        所有进入选岗程序的人员应按时参加选岗大会,届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选岗。选岗时,由选岗人员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选岗对象选定岗位后即被确定为聘用人选。

        所有选岗对象必须按选岗通知书要求准时报到,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选岗处理。选岗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各招聘学校应与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该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并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待遇

        聘用人员除机关幼儿园岗位享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外,其他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所有聘用人员按《关于教育系统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兴劳社发[2007]52号)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 (教育局)83228870(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326555(市纪委)

        兴化市人社局网:www.xhhrss.gov.cn

        兴化教育网:www.xhedu.gov.cn

        附:兴化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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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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