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源公考 --- 扬州公职考试培训本土优势机构 部队考军校资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通知公告 | 培训信息 | 公务员招考 | 事业单位招聘 | 教师专栏 | 名企招聘 | 新闻资讯 | 资料下载 | 考生咨询 | 关于和源 | 联系我们
  • 祝贺和源2017年扬州事业招聘面试培训班学员朱鸿民(报考岗位:宝应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获得事业面试状元!面试得分84.4分,位列扬州地区1717位事业面试考生第一名!
  • 当前位置: 首页事业单位招聘省内
    日期:2014-07-31 16:23:37  来源:本站整理

    睢宁县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

        根据我县新闻宣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县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新闻记者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因需长期驻村、镇从事新闻一线调查采访工作,条件较为艰苦,适宜男性报考;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0731(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88731(含)以后出生);本科学历限徐州籍或徐州生源。

    (三)具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社会学、哲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4818822

    报名地点:睢宁县行政办公中心主楼201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2014年睢宁县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新闻记者报名表》。

    2、报名时需交纳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报名费100元。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未达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岗位直到取消。

    52014827829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考核与职位相关的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线。

    笔试成绩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http://www.snhrss.gov.cn)公布。

    (二)面试

    1、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费100元。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能力测试

    1、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2、专业能力测试内容: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闻稿件的采编工作。

    专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40%

    五、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无异人员,用人主管部门统一填写《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除不可抗力外,拟聘人员应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用工关系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公示期满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出现聘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被聘用人员试用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协议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

    八、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516-88307710(县监察局)、0516-88380055(县人保局监察室)

    九、本简章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3078090516-68069569

    Tags:

    作者:佚名
    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敬请广大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和源文化培训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190058888@qq.com 苏ICP备0900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