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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9-17 17:01:05  来源:本站整理

    溧阳市卫生系统2015年补充招聘简章

        为充实优化卫生专业技术干部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929日以后出生;

    4.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科医学限报镇卫生院),户籍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详见《2015年溧阳市卫生系统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报名、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9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2.报名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南环路6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带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审后退回):

    1)学历、学位证书;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考生按《2015年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的条件进行报名。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报名费100元(特困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费)。

    7.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13(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情况调整部分岗位的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予以公告。

    8.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9.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20151012日(周一)上午8:30—11:00凭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南环路55号)六楼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20151017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试专业相同的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100分,设合格线为5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岗位选择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的选择,由考生凭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选岗工作面向入围考生公开进行,岗位确定后不再变更。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签约、聘用

    1.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鉴证。

    2.聘用。根据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审批办理前各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审批办理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3.新聘的卫技类专业工作人员,自初聘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本人自谋职业。

    九、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政策咨询与监督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318387269151

    溧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5年溧阳市卫生系统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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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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