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扬州广合国有资本运营集团下属子公司选聘公告
- ·下一篇文章: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公告
宝应县人民法院、宝应县司法局联合选聘公告
宝应县人民法院 宝应县司法局 联合选聘驻法院人民调解室专职调解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非诉讼服务工作体系,决定公开选聘专职调解员,主要派驻县蔡春道调解中心(含法庭调解工作站)。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担任人民调解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份明确,社会关系清楚,具有本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宝应),并有固定住所;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能够掌握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四)具备与履职条件相适应的健康身体,男性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上、6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经研究同意,可放宽至70周岁,女性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能够胜任调解工作;
(五)公道正派、经验丰富,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六)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当事人沟通交流;
(七)曾经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教师、企业工会负责人的人员,优先选任。
下列人员不得选聘为调解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调解员的情形。
二、岗位职责
(一)导入多元调解程序案件的调解;
(二)指导被告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向被告释明《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效力;
(三)当事人无争议事实记载;
(四)调解不成案件的争议焦点整理;
(五)调解笔录制作;
(六)调解案件档案的整理;
(七)在多元调解信息系统录入调解信息;
(八)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选聘程序
自选任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4日),为报名者提供准备和报名时间。报名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详细介绍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身份和学历;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机关开具;个人征信报告,体现信用状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用于报名资料和后续证件制作;如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也一并提供,作为加分或优先考虑依据 。
(一)资格审查。由县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选任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内容涵盖法律法规知识、调解技巧与方法,包括沟通技巧、矛盾化解策略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计算机考核。测试是否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四)面试。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面试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沟通能力,能否清晰表达观点、倾听诉求;协调能力,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应变能力,面对突发情况和复杂纠纷的处理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面试形式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由专业评委打分,给出面试成绩。
(五)公示。对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及时调查核实。经调查存在问题且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重新公示。
(六)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由法院和司法局联合发放《人民调解员聘书》。人民调解员任期一般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在发放人民调解员聘书前,由各拟任调解员子女出具同意派驻法院担任调解员的承诺书。新聘任人员上岗前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展调解工作 。因故不再担任人民调解员的,予以解聘,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人民调解员聘书》。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于工作日时间将表格送至宝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联系人:于艳, 联系电话:15052566878。
五、管理及待遇
1.驻法院调解员为专职调解员,应服从工作管理,实行坐班制度(包括到基层法庭),按照法院机关作息时间考勤。
2.颁发人民调解员聘书是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可,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
3.人民调解员的补贴标准,按法院调解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选任过程中,报名人员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形,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选任手续者解除选任,应选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细则由宝应县人民法院、宝应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宝应县司法局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5年6月5日
附件:身份信息报名表>>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