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源公考 --- 扬州公职考试培训本土优势机构 部队考军校资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通知公告 | 培训信息 | 公务员招考 | 事业单位招聘 | 教师专栏 | 名企招聘 | 新闻资讯 | 资料下载 | 考生咨询 | 关于和源 | 联系我们
  • 祝贺和源2017年扬州事业招聘面试培训班学员朱鸿民(报考岗位:宝应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获得事业面试状元!面试得分84.4分,位列扬州地区1717位事业面试考生第一名!
  • 当前位置: 首页事业单位招聘扬州
    日期:2025-06-05 17:55:44  来源:本站整理

    宝应县人民法院、宝应县司法局联合选聘公告

     

    宝应县人民法院 宝应县司法局 联合选聘驻法院人民调解室专职调解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非诉讼服务工作体系,决定公开选聘专职调解员,主要派驻县蔡春道调解中心(含法庭调解工作站)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担任人民调解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份明确,社会关系清楚,具有本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宝应),并有固定住所;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能够掌握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四)具备与履职条件相适应的健康身体,男性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上、6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经研究同意,可放宽至70周岁,女性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能够胜任调解工作;

    (五)公道正派、经验丰富,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六)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当事人沟通交流;

    (七)曾经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教师、企业工会负责人的人员,优先选任。

    下列人员不得选聘为调解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调解员的情形。


    二、岗位职责

    (一)导入多元调解程序案件的调解;

    (二)指导被告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向被告释明《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效力;

    (三)当事人无争议事实记载;

    (四)调解不成案件的争议焦点整理;

    (五)调解笔录制作;

    (六)调解案件档案的整理;

    (七)在多元调解信息系统录入调解信息;

    (八)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选聘程序

    自选任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4日,为报名者提供准备和报名时间。报名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详细介绍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身份和学历;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机关开具;个人征信报告,体现信用状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用于报名资料和后续证件制作;如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也一并提供,作为加分或优先考虑依据 

    (一)资格审查。由县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选任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内容涵盖法律法规知识、调解技巧与方法,包括沟通技巧、矛盾化解策略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计算机考核。测试是否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四)面试。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面试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沟通能力,能否清晰表达观点、倾听诉求;协调能力,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应变能力,面对突发情况和复杂纠纷的处理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面试形式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由专业评委打分,给出面试成绩。

    (五)公示对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及时调查核实。经调查存在问题且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重新公示。

    (六)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由法院司法局联合发放《人民调解员聘书》。人民调解员任期一般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在发放人民调解员聘书前,由各拟任调解员子女出具同意派驻法院担任调解员的承诺书。新聘任人员上岗前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展调解工作 。因故不再担任人民调解员的,予以解聘,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人民调解员聘书》。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于工作日时间将表格送至宝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52566878       


    、管理及待遇

     1.驻法院调解员为专职调解员,应服从工作管理,实行坐班制度(包括到基层法庭),按照法院机关作息时间考勤。

     2.颁发人民调解员聘书是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可,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

    3.人民调解员的补贴标准,按法院调解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其他事项

    选任过程中,报名人员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形,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选任手续者解除选任,应选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细则由宝应县人民法院宝应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宝应县司法局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5年6月5日 


    附件:身份信息报名表>>

     

    更多扬州地区事业单位(含教师)招聘资讯请关注下列微信公众号: 

      

     

     

     

    Tags:

    作者:佚名
    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敬请广大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和源文化培训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190058888@qq.com 苏ICP备0900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