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邮政办发〔2017〕24号)文件规定,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2日至2007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5.招聘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共计招聘2名,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2025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8日(工作日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1楼7号窗口(高邮市海潮东路108-1号金融大厦东附属楼,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14-84682309)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两张贴报名表上,另一张背面写上报考岗位代码和姓名);②《2025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⑤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6个月内);⑥个人征信报告(6个月内)。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3.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组织统一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以百分制计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开考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聘用手续,报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被聘用的人员如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考生的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从首批录用人员入职时起算)。如有聘用人员放弃、离职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聘期制度,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聘用后工资待遇根据《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和待遇管理的指导意见》(邮人社〔2020〕10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4697956(高邮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2.2025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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